海口视窗汽车
深圳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海口视窗汽车讯 4月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通告称,本通告中纯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据悉,《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本网声明:福州汽车网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
猜您喜欢
-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39元
- 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96299亿元,同比增长5.3%
- 广汽本田召回部分进口Acura NSX汽车,共计12辆
- 宝马(中国)召回部分进口宝马汽车,共计49台
- 2月26日15时起,出岛货车进港线路有调整!
- 2月19日晚,汽、柴油价格将不作调整!
- 最新车辆召回!涉及本田、奔驰、路虎、沃尔沃等
- 1月10日起,国铁郑州将实行新列车运行图
- 1月3日24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
-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公布,12月15日起实施